关于《江苏行业名牌评价通则》 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
文章来源: 文章编辑:匿名 浏览量:9041次 发布时间:2021-12-28
关于《江苏行业名牌评价通则》
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:
根据《江苏省品牌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《江苏行业名牌评价标准》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,同意立项。
请有关单位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江苏省品牌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江苏省品牌学会
2021年12月22日

